上海单亲试管婴儿上户口政策
一、适用条件
符合《上海市出生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上海生育的单亲母亲。
经相关医疗机构确认,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生育。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管婴儿证明
单亲母亲身份证
上海市户口簿或暂住证(有户口簿的优先)
辅助生殖机构出具的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证明(如有)
2. 提交申请
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上海市生育子女登记表》。
3. 审核受理
派出所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4. 上户口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为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上户口至单亲母亲户籍所在地。
三、温馨提示
单亲母亲上户口时,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亲一栏无需填写。
在办理户口时,派出所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辅助材料,如辅助生殖机构出具的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证明。
详细的办理流程和具体要求可能因派出所不同而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四、其他注意事项
单亲试管婴儿的抚养权由单亲母亲享有。
如果单亲母亲并非上海户籍,需要先办理准生证或流入证。
如果单亲母亲与辅助生殖机构有协议,建议咨询机构是否提供上户口协助服务。
单亲试管婴儿上户口流程:
1. 办理出生证明
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办理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上需要填写试管婴儿出生时的具体情况,如出生日期、出生方式、亲生父母信息等。
2. 确定监护人
根据《收养法》,单亲试管婴儿的监护人可以是试管婴儿的生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
如果生母是单亲,则自动成为试管婴儿的监护人。
3. 户口申报
监护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出生证明
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亲子关系证明(如试管婴儿出生前签订的生殖辅助技术服务合同)
4. DNA 亲子鉴定(自愿)
如果公安派出所要求,监护人可以自愿进行 DNA 亲子鉴定以证明亲子关系。
5. 落户
公安派出所审核材料后,确认亲子关系和监护人身份无误,即可为试管婴儿落户。
需要注意的特殊情况:
如果试管婴儿出生前没有签订生殖辅助技术服务合同,公安派出所可能会要求监护人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亲子关系。
如果监护人不是试管婴儿的生母,需要通过法院收养程序获得监护权后再为试管婴儿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