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试管婴儿补助政策
1. 基本条件
珠海户籍或具有珠海市常住户口满5年
夫妻双方均为不孕不育症患者,且符合试管婴儿医学指征
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国家、省、市其他试管婴儿补助政策
2. 补助金额
每对夫妻补助 10000 元。
3. 申请流程
夫妻双方填写《珠海市不孕不育症试管婴儿医疗费用补助申请表》
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不孕不育症诊断证明、医院试管婴儿治疗费用清单等)
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发放补助金
4. 注意事項
补助金只能用于支付试管婴儿治疗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
补助金发放后,需要在指定医院进行试管婴儿治疗。
珠海市不孕不育症试管婴儿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5. 联系方式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人口健康处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区景山路118号海虹大厦608房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8年修订):第九条规定,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辅助生殖技术的研究和创新。
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服务机构,给予补助。
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各省、市、自治区出台了辅助生殖技术相关补贴政策。部分地区提供以下补贴:
生育补助金:一次性补助符合条件的夫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费用。
医疗费用报销:部分报销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的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为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妇提供生育津贴。
申请条件和流程
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由各地区规定,一般包括:
夫妻双方均符合年龄、健康等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辅助生殖技术适应症。
夫妻双方已结婚并有生育愿望。
具备相应经济条件。
申请流程一般包括:
1. 提交申请材料。
2. 接受辅助生殖技术适应症评估。
3. 缴纳相关费用并签订协议。
4. 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5. 获得相关补助。
青海省试管婴儿补助政策
适用对象:
符合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生育条件且无法自然生育的夫妇。
夫妇双方均具有青海省户籍。
男性一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女性一方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
补助金额:
首次胚胎移植费用补助1万元/次。
补助流程:
1. 符合条件的夫妇向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夫妇到指定医院进行试管婴儿治疗。
4. 治疗成功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申请补助。
5. 经审核无误,发放补助金。
其他说明:
补助金按实际发生的胚胎移植次数发放,每对夫妇最高累计不超过2万元。
补助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川省试管婴儿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户籍地在四川省的夫妻
男方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方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符合四川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补助金额
每次试管婴儿治疗周期补助 10,000 元,最高补助 2 次。
三、补助条件
夫妻均符合四川省户籍条件
夫妻均符合年龄条件
夫妻首次经正规医疗机构实施试管婴儿技术(含三次促排卵)
试管婴儿治疗周期内,女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药品费用)达到 20,000 元
四、补助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四川省试管婴儿技术补助申请表》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记录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 提交材料时间:
治疗周期结束后 6 个月内提交
3. 提交材料地点:
常住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
五、补助发放
符合补助条件的夫妻,妇幼保健机构将根据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四川省财政厅申报补助。
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向补助对象发放补助金。
六、其他规定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购买药品。
补助资金由妇幼保健机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夫妻双方不可重复享受补助。
注:该政策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具体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