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为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整形行业的监管措施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旨在规范医疗美容市场,保障消费者安全。以下是其监管措施的主要内容:
1. 机构与人员资质管理
机构审批:整形机构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核准“医疗美容”诊疗科目,未经许可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人员资质:医生须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完成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护士需具备执业资格并经过专业培训。
2. 日常监督与执法检查
常态化检查:通过定期或突击检查,核查机构资质、人员执业行为、广告宣传等,打击非法行医和超范围经营。
专项整治:针对无证经营、非医师行医、使用假劣药品器械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3. 广告与宣传监管
严禁虚假宣传,机构发布的广告需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不得夸大疗效或误导消费者。
4. 医疗质量与安全控制
要求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手术分级管理、感染防控、麻醉安全等流程,定期上报不良事件。
5. 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
严格监管注射用透明质酸、肉毒素等药品及设备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确保来源合法、使用合规。
6. 消费者权益保护
强制推行知情同意书制度,明确风险告知;畅通投诉渠道(如12320热线),及时处理纠纷。
7. 信息化与信用监管
推进医疗机构和医师信息公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8. 行业培训与自律
组织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提升行业合规意识。
9. 多部门协同治理
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打击非法医美,形成监管合力。
10. 公众教育
通过宣传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选择正规机构和医生。
政策依据主要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并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细化执行。
如需最新动态或具体案例,建议查询河南省卫健委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卫生监督部门。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河南省卫计委)对医疗整形行业的监管措施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旨在规范行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以下是其监管措施和要求的核心内容:
1. 机构与人员资质管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所有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核准“医疗美容科”诊疗科目,且按照核准的级别(如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等)开展项目。
医师资格要求:从事医疗美容的医生须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注册在相关机构;主诊医师还需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需额外培训考核)。
护士资质:护理人员需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
2. 规范诊疗行为
术前知情同意:要求机构详细告知患者手术风险、预期效果、费用等,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病历管理:严格按《病历书写规范》记录诊疗过程,包括术前评估、手术记录、用药记录等,保存至少15年。
广告合规:禁止虚假宣传,广告内容需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不得出现“保证疗效”“绝对安全”等误导性用语。
3. 打击非法行医
黑名单制度:定期公示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和个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如打击“黑诊所”“游医”)。
举报机制:鼓励公众通过12320热线等渠道举报无证行医、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4. 药品与器械监管
合法采购:要求使用正规渠道采购的合格医疗美容产品(如玻尿酸、肉毒素等),严禁使用走私或未注册的药品、器械。
麻醉药品管理:严格管制麻醉药品使用,需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5. 质量安全与风险防控
感染控制:执行《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办法》,确保手术室消毒、灭菌流程达标。
应急处理:机构需制定医疗风险预案,如术中突发情况、术后并发症的应对措施。
6. 行业自律与培训
定期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协会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核查资质、病历、广告等。
继续教育:要求医务人员定期参加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更新技术知识。
7. 消费者权益保护
纠纷处理:要求机构设立投诉渠道,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鼓励通过医疗调解委员会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价格透明:明码标价,禁止捆绑消费或隐形收费。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9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河南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地方文件。
如需最新动态,建议直接查询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或咨询当地卫生监督机构。选择医疗美容机构时,消费者可通过官网“医疗机构查询”功能核实资质,降低风险。